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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共享单车存质量隐患

   2017-06-23 1530
核心提示:新京报快讯一些新产业、新产品标准制定不能及时跟进,如近期快速发展的共享单车缺乏统一的质量标准,存在质量隐患,今天,全国人
         新京报快讯“一些新产业、新产品标准制定不能及时跟进,如近期快速发展的共享单车缺乏统一的质量标准,存在质量隐患,”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报告时,谈到了当前质量技术标准方面存在的问题。

今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由严隽琪和沈跃跃、张平、艾力更·依明巴海等4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带队,4个小组赴天津、上海、浙江、广东等8个省市,检查了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

检查中发现,近年来一些产品购销领域域“低价中标”现象较为突出,“这既有一些企业通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来压低成本获得利益的问题,也反映了招投标制度不完善,只强调价廉、不重视质优,造成‘劣币驱逐良币’”,严隽琪说。

检查中也发现了标准和检验检测方面的问题。严隽琪举例说,标准缺失,一些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产品国家标准迟迟没有出台,如汽车安全气囊的有些项目尚无国家标准,一些新产业、新产品标准制定不能及时跟进,如近期快速发展的共享单车缺乏统一的质量标准,存在质量隐患;标准老化,我国“标龄”高出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一倍以上,如社会反映强烈的电动自行车国标还是1999年制定的;化妆品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规定禁限用物质1758项,能检测的仅116项,检测设备和技术相当部分依赖进口。

严隽琪提出,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尽快启动产品质量法的修改工作,就此次检查中一些地方提出的建议,如在法律中增加关于质量促进、产品追溯、缺陷产品召回、惩罚性赔偿等规定,进行研究论证,待条件成熟时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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