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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毒瘤难除:打击难度大 有人建议降低定罪标准

   2017-08-08 1880
核心提示:8月2日,有媒体报道称,大学毕业生李文星通过互联网招聘平台BOSS直聘进行求职,疑似在天津遭遇传销骗局,于最近不幸身亡。 今天
        8月2日,有媒体报道称,大学毕业生李文星通过互联网招聘平台BOSS直聘进行求职,疑似在天津遭遇传销骗局,于最近不幸身亡。

今天,天津当地媒体报道称,经警方全力调查取证,目前已基本查明李文星被诱骗进入传销组织的经过。截至目前,陈某、张某、江某某、翟某某、胡某等5名涉案人员已被抓获,犯罪分子对诱骗李文星进入传销组织并进行控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对于传销,不少人谈之色变。那么,究竟什么是传销?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麻策律师告诉《工人日报》记者,识别传销要看三个特征:一是入门费,加入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二是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三是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

近年来,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传销组织的打击力度,媒体也广泛宣传传销的危害,可传销组织为何还能野蛮生长,甚至愈演愈烈呢?

业内人士表示,这与一部分人心存贪念和侥幸心理、在较大的利益诱惑面前失去理智有关,但最主要的还是不法分子“升级骗术”,让不少人误入歧途。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赵占领律师对记者表示,传销借助互联网,进一步发展成为网络传销。有数据显示,目前传销案件中有60%~70%是通过网络进行的。

一方面,网络传销打着所谓“微商”“消费投资”“购物高返利”“爱心互助”“发展高科技”等名义,借助国家政策的“支持”为伪装进行传销,在组织上更加封闭,在交易上更加隐蔽,并且也越来越体现出高智商化的特点,不明事理的网民很容易被诱导进来,进而掉进传销陷阱。

另一方面,网络传销的违法成本较低。互联网传销头目只需要建立一网站,利用网络虚拟身份借助网站进行传销的宣传、运作、人员管理、资金分配等,一旦出现问题可迅速将资金转移国外。不仅运作成本低,而且打击难度大,因此很多不法者铤而走险,走上互联网传销的道路。

传销组织借助互联网这个“马甲”野蛮生长,但打击传销还面临不少难题。

首先,工商、公安部门要在数以亿计的信息中发现非法传销的蛛丝马迹并不容易,所以一般都是事后才会介入,事前事中的监控一般较少。

其次,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但我国在打击传销层面,尚未形成有效的多部门联动机制。

最后,打击传销现实操作难度依然很大。根据法律规定,传销的刑事立案标准有两条:涉案人员达到“三十人”、组织层级在“三级”,并不包括涉案金额。不过,有民警表示,“三十人”意味着要认定超过30名有名有姓、身份确凿的传销参与者,及30份真实可信的口供,但警方想确定传销人员名单及体系却很困难。最大的难点在于,很多传销参与者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对此,有法律界人士表示,防范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应完善处置新型网络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并降低定罪标准,合理设置人数标准和级别标准,增加传销组织者的违法成本。

而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打击传销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工商、公安、银行、电信等各部门参与,并创新监管方法,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打击网络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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