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象网

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微信关注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台湾拟出新规:健康食品须标示"不具医疗效能"提醒

   2017-08-31 1440
核心提示:新华社台北8月30日电 台湾食药署30日宣布,未来健康食品必须标示非药品不具医疗效能等提醒。此规定最快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新华社台北8月30日电 台湾“食药署”30日宣布,未来健康食品必须标示“非药品”“不具医疗效能”等提醒。此规定最快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台“食药署”将推出的“健康食品应加标示事项草案”,明确健康食品得依产品不同,分别标示与“药品”或“疗效”区别的醒语,并要求健康食品都得标示“用量提醒”。这项草案30日起展开为期60天的征求意见期。

       目前台湾的健康食品有400多种,类型多为胶囊、锭、粉包、饮品等,近年常有不良业者把健康食品当减肥药来卖,还有业者宣称植物萃取物制成的食品可治疗癌症等疾病,误导民众。

这次预告的草案中明订,健康食品若是胶囊、锭状等长得像药品者,须标示“本产品非药品,仅供保健用,罹病者仍需就医”;若非胶囊及锭状产品,则须标示“本产品仅供保健用,不具医疗效能。”不论是什么形态的健康食品,都得标示“请依建议摄取量食用,多食无益。”

新规实施后,申请健康食品许可证的业者,都得依规定标示,违者不发给健康食品许可证;若是在实施日期前已取得许可证,将给予半年缓冲期。已有许可证却未依规定标示者,将对业者开罚3万至15万元新台币,产品回收改正,否则将销毁。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互联网转载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1elephant.com/news/show-11944.html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582117289@qq.com。
 
更多>同类防护头条
  • admin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防护头条
点击排行
信息二维码

手机扫一扫

快速投稿

你可能不是行业专家,但你一定有独特的观点和视角,赶紧和业内人士分享吧!

我要投稿

投稿须知

微信公众号:壹象网
微博:壹象网

鄂ICP备15023168号公网安备42010302002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