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过这个新闻我看了,我感到很心寒。
为什么要心脏按压
心脏按压是抢救心脏骤停最有效的院外抢救措施。
当心脏骤停发生时,如果发生在医院之外,手边没有心脏除颤器(AED)则必须尽快进行心肺复苏,而心外按压是心肺复苏的中心环节。
心外按压的要求是每分钟按压胸骨100次,按压深度是胸骨下陷125px。只有这样的频率和强度,才能保证心脏被动的收缩有足够的血液泵出,才能保证有效的血液循环,才能保证大脑不缺血,才能保证如果心脏恢复自主的跳动大脑能恢复意识而不是植物人、脑死亡。只有有效的按压才能保证有机会救活。
心脏按压可以避免肋骨骨折吗?
但有效的按压,这样的频率这样的深度,肋骨被压断骨折的几率很大。
研究人员医院就诊患者的一项研究显示,约三分之一经心肺复苏术救醒的患者最终至少一根肋骨骨折;约 4% 患者胸骨或软骨骨折。
美国华盛顿大学教授,美国心脏协会发言人 Michael Sayre 博士表示:当执行心肺复苏术时,肋骨骨折是很有可能的;但骨折的担忧不该让我们因噎废食。
可是,肋骨骨折是可以恢复,可以治愈的。但脑死亡是不可恢复的。与死亡、脑死亡这种严重的后果相比,当然要牺牲肋骨也要进行按压。
心肺复苏是全民都应该掌握的技能,人人学会心肺复苏,人人都有就会当遇到心脏骤停的时候才有机会被救醒。
药房医生有责任吗?
当然这件事中,患者的焦点是药房医生给患者吃了一种药物。是否吃药,吃了什么药,是不是处方药,以及药物与心梗发病的因果关系这需要法庭调查。
但如果证实心梗存在,那么应该可以排除药物的作用。目前基本没有什么药物,尤其是非处方药物可以导致心梗。而医生最初建议的硝酸甘油是可以缓解心绞痛预防心梗的发生的。
冠心病心梗才是心脏骤停的罪魁祸首。
患者起诉会让施救者心寒,但不恰当的判决会让社会心寒
曾经发生过心脏骤停并被诊断冠心病心梗,那么有再次发生心梗的可能,如果因为施救被起诉,那么下一次不会有人施救。
我们应该是知恩图报的,作为医生救人是职责,不求知恩图报,但也不应该被反咬一口,恩将仇报。
在心肺复苏后,如果发生肋骨骨折,甚至更严重的损伤,施行心肺复苏者无论是医生还是普通的路人都应该被免责。以鼓励更多的人学习心肺复苏。
我也在等待这次事件最终的判决结果,结果是有社会导向的,一个被救醒的人因为肋骨骨折而追究施救的人,那么谁还敢出手相救?如果人人不敢出手相救,心梗的人就都没有被就会救活的机会。这样的社会是才是冷漠的社会。
前段日子家属的理由是因为药店店员给高血压患者误食了药导致患者昏厥,然后施救导致肋骨折断。120医生也证明,这个版本相当于是店员过错在先然后弥补导致压断十二根肋骨,家属起诉追责也只能说家属不同人情但无可厚非。
现在的监控还原的真相是没有吃店员的药,碰巧在店里昏厥,而驻店医生只不过为了救命才施救导致肋骨折断,从描述看这个店员是懂基本的救治的,不管救治的过程如何,哪怕其中有不太得当的地方,但结果事实证明人是救活了的。和死了相比断肋骨是最好的结局了,可救可不救的情况下店员依然选择担风险救人,而这些120的医生肯定会告诉家属的,在这种情况下起诉医生追责,那完全是黑了良心,无疑是讹诈,和碰瓷是一个性质的。
店员觉得没把握怕风险不救只打120就已经尽到义务了,时间来不及人死了也不是他的过错,救了恩将仇报,不但不致谢反而起诉追责,这样的家属没有人性,此事不应这样不了了之,事实清晰证据明白后,该追责追责该道歉道歉,不能想讹就讹讹不到就不了了之。否则店员在自身完全无过错的情况下,本着医者父母心,顶着巨大压力救人,救活了要赔偿,万一没救过来岂不是要抵命?这不是简单的好心没好报,这完全是狼心狗肺黑心烂肝。
这个问题我认为不能简单地看出患者讹人。因为抢救毕竟给她带来了伤害,从新闻报道看,她主张赔偿她医药费,并没有索要高价赔偿。第二,很多人对心肺复苏专业急救认知不足,也包括我在内,之前认为心肺复苏是没有伤害的。从医生角度看,他为患者做心肺复苏,是在履行救死扶伤的职责,毕竟命大于天。他没有必要为患者的肋骨损伤负责。但是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而言,患者第一应该向医生表示最大诚意的感谢,救命之恩是最大的恩惠,我们都无以为报。第二应该像医生公开赔礼道歉,给人家由于误会带来这么大的困扰,表示歉意是人之常情。当然,患者如果不这么做,那她确实就有讹诈的之嫌 就应该有相关的机关,机构去制约她,这才是社会应该承担的责任。
这个因做心肺复苏术而导致肋骨骨折被起诉的事件我之前回答过,当时看到的信息是这个女患者因高血压到药店买药,店里的孙医生给其服用了既可以治疗心绞痛又可以降压的硝酸甘油,后来猝死后给其做心肺复苏术,患者被及时救治了,但却因在给患者做心肺复苏术时导致患者肋骨而被起诉。
现在事情出现反转,店里孙医生坚称没有给患者服用硝酸甘油,如果这个高血压的患者确实没有服用药店医生推荐的硝酸甘油,那么,患者在药店出现猝死昏厥后,孙医生给其做心肺复苏术是完全正确的,也是值得表扬的好事,虽然导致患者肋骨骨折,但这是在做心肺复苏术过程几乎不可避免的伤害,药店的医生也是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的。
最后问一句,肋骨骨折重要还是生命重要?顺便说一句,临床中碰到异物进入气管导致的呼吸困难甚至窒息时的急救是要割开气管的,在没有条件的情况下甚至可以用菜刀之类的立马切开气管,因为对于急诊患者,生命是按秒算的
这事前面我说过了,现在再简单说几句。
“修复”的视频+“换一套”说辞就能证明缺乏基本常识,判断处置错误连连的“乡村医生”无责?
这只能充分展示媒体的无脑、无良。
即便是修复的视频,够胆全部放出来。
有些医生“寒心”说明看不出“乡村医生”狗屁不懂,那么你他/她的医学素养更那位“乡村医生”在一个层次上,还是不要占在医生位置上害人了。
我没有看录像,不知道具体情况如何,不排除那种电梯里吸烟被阻止丧命还倒打一耙的人,我只是想说说医患关系。
其实没有谁对谁错,信息不对等是最大问题。对于医生来说这都不叫事,抢救生命就会出现这种问题,可是老百姓不懂,不懂你就要讲解,讲到他理解为止,不能作为专业人士觉得“这么简单,这么浅显的道理你们怎么就不明白”而不屑于沟通,沟通,且有效的沟通是消除误会获得理解的前提。排除个别别有用心的家属的故意纠缠,大多数人还是可以理解的,误会往往就发生在专业人士不屑解释的基础之上。就好比一个医生的车有点小动静但不影响行驶,去了4s店,结果发动机大修,如果4s店认为对非专业人士无需解释而置之不理,这个医生一样会“骂娘”。沟通:必要且有效的沟通是消除一切误会的前提。所以做医生也不要心寒,医术高明不是全部,仁心而后仁术,才是做医生之根本。世界上有两种职业,水平再高,没有仁心,请不要选择:医生和教师。而这两个职业也应该是最被尊重的职业。
医生不能因抢救危重病人就可以有理由先行伤害病人 肋骨是保护人类胸腔重要器官的骨骼人体十二对肋骨让医生压断十二根肋骨 医生不是普通人他们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按压的力度医生更加应该知道 肋骨折断的后果可能就是刺伤心肝肺人体最重要的器官 医生反复重压可能导致病人更严重的伤害 但医生和社会喷子绝对不能用我救了你的命孰重孰轻来推脱自己的责任 治病救人不能把再次伤害病人为前提去治病救人 胸部按压可不是昏倒的人都适用人工呼吸 心梗脑梗包括溺水的病人是需要紧急人工呼吸这与专业判断有关 但是作为医生看到人晕倒不做专业判断就盲目胸部按压且不能掌握按压力度导致十二根肋骨折断医生应该承担专业责任 。
首先来说个问题,现在已经不是旧社会了,我们都是有医保的。然后再来展开话题:
心肺复苏是有很大可能造成肋骨骨折的,这是抢救的风险,做个手术还可能死人,这不是医疗事故,而是正常的救助风险,所以,这个责任是不能归咎到医院或者医生。
其次,只要不是医疗事故,就不存在赔偿问题,否则医院就不会接待重症病人,坐个手术还要开刀,不可能因为用刀割破皮肤赔钱,也就不可能为心肺复苏赔钱。
再次,大家都是有医保的,住院的钱都可以部分报销,如果起诉为事故,假设定义了为医生有限责任,那么医保就不可能报销,医生也不会多赔你钱,最终你自己会负担更多医药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