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主动告知主管医生,这叫人心换人心!无论是是与非,还是人性角度;都应该主动告知,互相知情更是对双方都是有益的;医院里没有哪一条规定是因为你有艾滋而拒绝你做手术!如果接管你的医生拒绝了,这也许也是你的幸运,你没有把生命托付给一个不负责任的医生。
并不是不告知医护人员,这事就没人知道噢;每一个手术病人在手术前都会抽血化验的噢;只是有的化验结果是在手术后才知道。但这件事终究是不可能瞒过去。
作为一名经常接触手术病人的人员;也经常需要进行有创操作,当提前知道患者有传染性疾病时,我们都会提前做好传染性疾病的防护工作,在操作中高度注意,减少职业暴露的机率;真的万一中招了;我们也有了心理准备,也有机会去采取紧急措施;但如果在手术前不知道呢?就算自己被扎了一针,过几天又忘了去看化验结果;那就这样为了工作而不明不白的搭上一个病;又如何让医护人员去面对家人,面对自己。
在医院的流程里,对有传染性疾病的病人都有一套防护流程,因为血液是艾滋病病毒传播的途径之一。手术中一旦不小心,就会面临职业暴露,发生艾滋病感染的危险。如传递器械中容易造成误伤,进行气管插管等操作时可能发生问题,特别是一些合并骨科手术,在处理一些骨刺、骨又、骨头尖时很容易发生刺伤。做关节置换手术,可能形成血雾,吸人肺中等;所以在手术时;手术中手术人员配合应熟练,职业暴露的防护要 到位,戴帽子口罩,防护镜,双层手套要规范。 如护士将器械放到托盘里递到医生面前,医生 再小心地拿起;用大器械时,护士将器 械尖端对准自己,末端对准医生,然后 再递给医生。不同于一般医院手术器械 的快速传递,手术医生和护士在传 递器械时,增加了一些特定步骤,以避 免发生职业暴露。
可能有些极端的人有极端的想法,甚至有报复社会的想法,故意隐藏相关信息;但还是希望对愿意帮助你的人敞开胸怀!
说起来简单,应该告知,不告知其实是害人害己,医疗活动中难免发生医疗暴露,如果知道患者有艾滋病,医疗暴露,例如被患者血液体液喷溅到眼睛,患者用过的针具,器械刺伤,划伤,及时告知可以让医护人员在第一时间用药预防,如果不告知或者告知晚了,将错过最佳阻断时机。
而且很多感染者到隐瞒病情,也可能影响自己疾病诊疗,例如孕妇的生孩子,如果告知自己携带病毒,医生可以给孩子及时阻断,避免宝宝被感染,错过时机,也耽误孩子。我们也曾经遇到艾滋病并发弓形体脑病,去综合医院神经科就诊,被诊断为脑瘤,但是当发现艾滋病以后,重新思考,就调整为弓形体脑病,艾滋病人除了艾滋病,合并其他疾病时候,诊断思路和普通人是不同的。最简单的例子,很多艾滋病人是因为发现肺孢子菌肺炎,才诊断出免疫缺陷,才发现艾滋病感染,这个诊断过程往往被延误,是因为感染者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有艾滋病,所以一开始都按照普通肺炎治疗,很多人确诊时候已经呼吸衰竭。如果早知道有艾滋病,就可以更早诊疗,挽救生命。
但是之所以发生患者隐瞒真相的情况,归根结底是一旦告知,会被拒诊和歧视,笔者的很多患者,就曾经遭遇拒诊,患者最初就诊时,医生说需要尽快手术,否则耽误了病情加重,后果将不堪设想,但是患者说自己有艾滋病,医生立刻会说,需要重新考虑,保守治疗也可以,国家立法说患者不得隐瞒,医院不得拒诊,但是医生当然不会直白说自己拒诊,而是找各种理由说患者没有住院指正,没有治疗必要,而且经常当场更改自己书写的诊疗建议,这个时候如实告知的患者,又处在弱势地位,又如何才能知道医生说的对不对呢?
没有拒诊,就没有隐瞒。
艾滋病是指人感染了一种攻击人体免疫系统的病毒(HIV),这种病毒并不直接损害人体器官,却通过破坏人体的免疫功能而导致各种特殊的感染、肿瘤,症状复杂,在没有进行特异性检查之前,常难以与其他疾病分辨。患者如果明知自己是HIV感染者,在就诊时应该如实告知接诊的医生。理由如下:
1、患者常常并不能准确判断自己目前的症状是否和艾滋病有关,特别是一些表现为感染的疾病,如果接诊医生不知道患者有艾滋病这个情况,采用常规的检查治疗思路,白白消耗财力精力不说,有些治疗措施反而有可能加重疾病的发展。
2、在疾病的检查和治疗过程中,一些有创伤操作会让医务人员处于艾滋病暴露危险中,有导致艾滋病传播的风险。曾在某医院发生过多名医务人员抢救一名严重外伤的艾滋病患者,医务人在不知情的情况浴血奋战,患者性命保住了,而这几名医务人员在急救时缺乏有效防护需要接受几个月的医学观察,虽说最后是虚惊一场,但是那几个月时光对那些医务人员还是产生了很大的心理压力。
隐瞒这个疾病可能是很多艾滋病患者的本能反应,是对接诊医生的不信任,不仅在艾滋病,其它一些涉及性传播疾病也有类似情况。我相信绝大多数同行会理性面对,在保护好患者隐私的情况下做出相应的判断,避免无谓的检查,缩短确诊时间。
就AIDS的情况来说,隐瞒病情本身并没有任何意义。
现在无论什么医院,在做手术前都需要查AIDS,内科不做手术,也会查,即使隐瞒,也会被查出来,如果医院能够做,也还是会做,如果不能,隐瞒了也不能。而且作为医护人员,本身对这个也不能说不在意的,特别是遇上刻意隐瞒的病人,心理就更容易有隔阂了。
而且也存在其他各位都说的医疗暴露的问题,如果事先知道这个患者是有AIDS的,那么做任何操作前,都会进行足够的保护,带双层手套,带上护目镜,如果这样的保护下还是很不幸的发生医疗暴露了,即使处理伤口,使用相应的药物,虽然也会担心很长一段时间,但做了相应的措施后,还是可以有效的降低感染的风险。如果是不知情的情况,首先保护可能不充分,其他暴露后,因为现在其实大家都很忙,基本不太可能做到第一时间就使用药物处理,一般都是简单的处理伤口后就继续开始工作了,让这样的医护人员感染上AIDS,相信您也是不愿意的。
除了这样的隐瞒,一般住院的时候,患者还会被问道职业、原来有没有什么疾病,以及家里有没有类似的人患有相同的疾病,或者患有恶性肿瘤的问题等等,可能有的人也会觉得不赖烦,觉得医生怎么打听我的个人隐私。虽然可能不知道这些信息,也不会影响疾病的治疗,但是有的时候,这些信息往往能够提供关键的信息。拿AIDS的患者来说,如果因为呼吸道的不适就诊,如果事先知道是一位AIDS的患者,那么肺孢子菌肺炎就是要首先考虑的问题,而对于普通的患者,通常是不会做考虑诊断的,自然也就影响治疗的及时性了。
1、毫无疑问应该告知。相信绝大多数医生是不会对你另眼相看。另外他们都清楚艾滋病没有那么可怕。
2、告知是对病人自己和医生双方都是保护,病人去看的任何疾病,都有可能是因为免疫系统CD4阳性B细胞被攻击后免疫力低下导致的疾病或者导致疾病康复过程和普通病人不一样,如果医生不知道,治疗不对症,对病人的康复是不好的。艾滋病目前还不能治愈,医生护士在给病人治疗过程中接触过程中虽然被感染机会很小,但还是有有可能的,如护士扎针不小心扎到自己,医生缝针扎到自己都有可能导致感染,如果提前知道是可以预防的。
3、很多国家法律是有规定的,自己知道自己患艾滋病的人,隐瞒自己的病情,还通过能够感染别人的方法和别人接触(比如性交),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
4、所以无论从那个角度看都应当告知。
我是一名hiv携带者。一般去医院检查我都会如实告诉一声我的病况,以能让医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给予正确的治疗方案,但是这些都是在我没有严重疾病的情况下一生给予的建议和治疗。若是遇到需要手术等有职业暴露风险时告诉医生,保不准会被医生从手术台上赶下来,就像前面说的,正常人急需手术的病,到了hiv患者这就变成了保守治疗也可以。我们站在两个角度来分析问题,第一个是正常人的角度,我没感染前,也害怕被感染hiv,若是听到某某人有病,也会不自觉地远离他。这个是在我没有懂hiv感染途径的情况下。医生作为治病救人的白衣天使,更应该比我们重视生命,你们的专业技能,理论知识比普通人专业的太多。若真有那么些不愿为他人负责的hiv患者致使你们发生医疗暴露,在那一瞬间你们从正常人变成了所谓的非正常人,你们又会怎么想呢?若你们以后也生病了,在医院也受到歧视了,你们也就不会信口开河的说这些不负责任的话了。别跟我们说自己多么多么不检点,得病活该之类的话。谁一生中不会遇到一个坏人,一个让人唾弃的人渣呢?我们现在是在分析问题,追根究底,如果不是因为你们这些人的歧视,hiv有什么可怕?如果没有歧视,哪个病人去看病会遮遮掩掩?如果没有歧视,哪有那么多的人被恶意感染,然后接着被歧视?歧视是根本原因,直接导致这件事情的恶性循环。包括曾经的我也是一样,这就是我现在的下场。
从医疗工作者的角度,当然应该告知,特别是一些大型医疗机构,里边除了成熟的医生以外,还有大量的初学者,也就有很多的实习生和见习生,这些初学者比较生疏,一不小心就会受伤被感染。对于一些小的医疗机构,配套不齐全,很容易造成全院输液病人的全院感染。所以现在很多医院都会做这个筛查,瞒过去也比较困难。从患者的角度来说,需要住院做手术,又怕拒诊,毕竟命是自己的,一样的两难。从人性的角度没有对错。这个医疗资源的分配,最后的决策者还是只有政府代表整个人类社会来承担责任,同时由一部分慈善捐赠来进行补助。在这样的前提下,建立专业的医院,制定相应的规范化治疗方法,既能够保证艾滋病人的生存权利,也能对医护人员进行保护。或者就是医院增加专业的科室和辅助设备,人员进行相应的专业化培训,达到一个两全的办法。国家的领导人去看望艾滋病人,比尔盖茨等富豪大量捐款进行艾滋病研究,这些就是一个人类的取向,不因任何一种疾病而歧视患病的人类。在具体操作上只能是增加投入,让艾滋病人有了常规疾病可以有地方去进行治疗,有药物可以进行治疗,同时进行公益宣传,增加公众认知,建立合理的宣传途径,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在医疗机构树立明显的指示标志,同时建立比较注重隐私的通道。这个都是一个过程,一个认识疾病,完善治疗方式的过程。在互联网的条件下,对于各个可以接纳艾滋病人的医疗机构,可以在常用的微信,QQ,支付宝,百度地图等等软件下进行标注,让患者可以进行网络咨询,网络预约,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医院。这些都不是商业机构能够进行的,需要公共资源投入,还是希望当地政府能够进行投入。
我是一名麻醉医生。
前年在给一名急诊患者做麻醉的时候,不小心被带血的针刺到左手手指。当时也按职业暴露流程处理,洗,挤,冲,碘酒灼烧。
当时也侧面隐约的问过患者,有没有传染病,有没有去红灯区晃过。
患者很坚定,没有,真的没有,从来没有。
第二天术前四项查出来,梅毒阳性, TRUST 1:8,有强传染性。于是打长效青霉素,苄星青霉素。打了一个月。
我老婆也是医生,听说这个事情之后,非常害怕,因为我们都没要小孩。如果是感染其他的传染病,怎么办?所以在复查半年没问题之后,我们坚定不移的要了小孩,因为在以后的工作中,不知道会怎样。
肯定有人会喷啦:你们这些医生最坏了,一天没有医德,总是乱收费,坑患者。感染个梅毒又怎么了,又不是治不好…balabalabalabala,迅速占领道德制高点。
对于这种,我只想呵呵。
我只是希望,在有一些特殊问题的时候,能及早的告诉医生,让医生做好防范。医生也是人,也有家庭。
特别是一些鲜血淋漓的抢救,是根本来不及做防护不和血液接触的。医生在抢救你们的时候,并没有私心。眼里只有你们的生命。
谢邀,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要求,艾滋病人住院要主动告知自己为艾滋病病人,且任何医务人员不得歧视拒诊艾滋病病人,并且要为艾滋病病人保密,但是实际上通常不会告诉,因为艾滋病病人害怕拒诊,如果手术不是急诊类的,医院会提前检测出来,并和病人所属的疾控中心联系以确定艾滋病病人是否为管理的病人,主动告知的病人并不多,但是他们有义务告知只是不履行而已!
应该主动告知!我是一名感染者,我知道生命对于每个人的重要性,我是人医生同样是人,换位思考我能理解。也许告知后自己无法手术,但这就是自己作的代价,这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只希望大家洁身自好,做好人行好事,足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