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近日,市交通执法队港航执法二大队通过综合视频整合平台,查处一起港口生产经营单位未给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案。据悉,这是我市交通执法队在该事项领域开出的首张罚单。
当天,港航二大队执法队员通过视频监控平台对辖区内各港口码头开展线上视频巡查。巡查至某码头一处正进行吊装作业的区域时,执法队员发现现场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执法队员对现场视频证据进行了固定,并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到该码头的安全管理人员,督促现场人员立即整改。
随后,执法队员前往该码头现场,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查。在向现场作业人员及码头负责人调查询问后,执法队员了解到由于安全管理人员疏忽,未向该名外聘工人提供安全帽。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属于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港航执法二大队依据相关规定,对该码头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安全帽是港口行业现场作业人员保护头部、防止和减轻各种事故伤害、保证生命安全的重要个人防护用品。根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其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市交通执法部门表示,今后,将继续聚焦“数字化+监管”模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港口企业加强线上巡查力度,通过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从严打击港口违法行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