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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居家照护服务实施意见

   2024-04-03 长春发布140
核心提示:长春市医疗保障局长春市民政局长春市财政局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居家照护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自4月1日起长春市医疗照护保险居家照护服务将扩大至全市各主城区、开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长春市民政局

长春市财政局

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

《关于印发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

居家照护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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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1日起

长春市医疗照护保险居家照护服务

将扩大至全市各主城区、开发区

服务项目将从18项增至34项

参保城镇职工个人

每月仅需支付168元、

城乡居民个人支付252元

即可享受每月12次、20小时的

居家照护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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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医疗照护保险

居家照护服务

实现全覆盖

01

保障范围

参保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成为东北地区首个全类别参保人员同步启动居家照护服务的城市;通过人员类别“全保障”、服务项目“双包含”,实现了政策受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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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报销标准

城镇职工报销比例为80%,城乡居民报销比例为70%,即参保城镇职工个人每月仅需支付168元、城乡居民个人支付252元,即可享受每月12次、20小时的居家照护服务。同时,在全国开创先河,首创双重保障一单结算模式,实现了特困老年人居家照护“零自付”,对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老人个人自付部分给予80%补贴、个人仅承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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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服务流程

长春市医保部门创新打造了“互联网+照护”服务模式,自主开发的居家照护服务智慧系统,实现预约申请、健康评估、护理监督、护理记录、服务审核、服务评价等业务全程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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