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幸福佳苑楼盘工地,三名工人在吊篮内对建筑外墙进行喷涂作业,吊篮在升降过程中一端发生脱落,导致三名工人坠落,其中两人当场死亡,一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据编者调查,入夏以来,外墙涂料、高空清洗、空调外机维修及挂装等坠落事故不断在发生,虽然它不像“天津港爆炸”事故引起人的注意,但这类事故的发生率却是在不断攀升,而且占据安全生产事故的三分之一。分析这类事故发生原因,不难发现,原因无外乎以下三点。

第一,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防护措施不到位。
高空作业三件宝: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绳。安全帽,众所周知,保护劳动者头部安全;安全带高挂低用,是悬挂于脚手架上的,是为了防止人滑落;安全绳是独立栓挂于高处的,是为了防止脚手架瘫塌而设立的。
对于保护高空作业者安全的三件宝,有几家用工单位可以做到百分之百发放并普及使用那。最近几起坠落事故中都可以看出,很多工人作业时只有一根简单的安全绳,像这样的很多不正规的用工单位还有很多,他们为了节省安全装备的费用,降低安全防护装备的标准,更有甚者不给劳动者任何防护,这是导致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
第二,劳动者自身安全意识太差。
编者在搜集分析案例时,看到有一起事故,当记者问及原因时,工人低头说道,“单位给配备安全带和安全绳了,因为天太热,心急,所以就只系了安全绳,以至于工作中移动重心不稳而导致坠落,不过幸亏当时工作是在二楼”。
像这样存在侥幸心理工作的劳动者,应该不在少数,安全意识太差,最终导致自己受伤。还有就是,像墙体外部粉刷及维护的一些用工单位,一般都是小的私企,没有合法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更是不完善,劳动者由于求职迫切,对这些更是不在乎,甚至不签劳动合同,这些也就为自己的安全埋下了隐患。
第三,相关政府监管单位监督不到位。
劳动者在工作中,碰到企业不平等待遇时,所依靠的只能是政府,而如果这时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置之不理,那劳动者也就无门相告。
实全际安全生产中,政府安生产相关部门监督部门扮演的就是监督用工单位有没有按规定给劳动者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教育的角色。如果,监管部门放松监督,那么企业势必会存在侥幸心理,也就不会给劳动者提供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0号令中,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作出了很大的修改,“企业用工单位有义务给员工提供所需劳保用品”,“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所以,编者提醒相关监督部门,应该加大对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以确保劳动者无忧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