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强化领导责任。要求各支、大队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已签订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要求,强化领导工作责任,对因管理不到位发生民警意外伤亡的,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切实转变以往“重善后抚慰,轻原因剖析和工作改进”的工作思路,高度重视民警安全防护教育,加强预先防范工作,切实把民警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做实做细。
二是全面配齐防护装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为民警配齐配足必要的、符合实战需要的执勤执法装备及安全防护装备。巡逻车内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反光锥形筒,处置现场违法及事故时,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要强化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装备配备及使用情况的全面检查,装备不足的要及时配齐,失效损坏的要及时更新。要强化日常检查,完善日常提示警示制度,通过短信微信提示、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上岗前提醒,确保安全防护装备佩戴齐全,不断强化养成安全防范意识。
三是严格落实防护规定。全体民警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执行《公路巡逻民警队勤务工作规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试行)》等规定,牢固树立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过程中,现场警戒和安全防护等工作要求。对因现场处置不规范引起的民警意外伤亡事故,要及时查纠,对多次发生问题仍不整改的,除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外,对当事人要严肃处理。
四是强化实战技能训练。要将安全防护内容纳入民警日常训练中,养成“人人想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想安全”的习惯,以部局开展的警务实战训练“送教上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案例式、情景式、实战式教学,充分利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深入剖析,教育民警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实战思维,切实提升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针对桥隧、弯坡道等重点路段,夜间、雨雪雾霾冰冻天气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安全防护实战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安全防护技能,避免伤亡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