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中午,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西宝中队民警在眉县收费站执勤,发现收费站内有辆蓝色奥迪轿车倒车准备逆向行驶,交警快速跑到收费站内将车拦下。驾驶车辆男子向交警出示了驾驶证,但交警一眼就发现证件有造假嫌疑。通过公安网查询比对,确定了驾驶员周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对车辆进一步检查发现,副驾驶座位的靠背上有件制式警用服装,车辆的后座上放着警用灯具。随后交警通过警备信息平台核实车辆信息,查明该车系私家车,而非警用车。交警迅速将该车辆、驾驶员、车内乘客杨某,带入办公区域进一步核查。面对民警的询问周某和杨某答非所问,极不配合。经检查随身物品,发现了一张“陕西省公安厅执法监督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证件照片显示是杨某。
交警将杨某带至眉县公安局眉站派出所核查,经查,杨某并非警务人员。此外,“陕西省公安厅执法监督证”系伪造,对于持有伪造证据,二人均不交代。目前,杨某非法使用警用装备、伪造证件的行为,周某使用伪造驾驶证违法行为,均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