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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业该“整整容”了

   2020-03-27 9470
核心提示:长城网辛集讯(记者 李亮亮)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复工复业的决策部署,保障广大群众正常生活需求,指导全市餐饮、住宿、家
 长城网辛集讯(记者 李亮亮)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复工复业的决策部署,保障广大群众正常生活需求,指导全市餐饮、住宿、家政、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门店复工复业,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日前联合制定了《辛集市餐饮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住宿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辛集市美发美容行业复工复业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辛集市家政服务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全市餐饮、住宿、家政、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门店严格按照执行;其他沿街门店参照方案,在做好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从业人员、顾客疫情防控的情况下自行复工复业。

辛集市餐饮单位复工复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指导辛集市餐饮单位(含企业、个体户、单位食堂等,以下简称餐饮单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经营服务,按照分区分级要求尽快有序复工复业,维持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满足和促进社会刚性消费需求,推动餐饮服务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符合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允许对外营业的餐饮单位,在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导下,执行本方案。

二、做好复工复业准备

(一)建立防控工作制度。各餐饮单位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要全面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员工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困难等症状),及时掌握员工是否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的情况。对14天内有疫区旅行史或居住史、以及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员工严格进行14日隔离观察,督促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不得进入经营场所。

(三)复岗人员培训。要对负责体温检测、消毒液配制、防控知识宣教、应急隔离区管理的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掌握应急措施。要提前了解我市的定点收治医院,确保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时能及时送院诊治。要求所有员工上下班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四)经营场所通风。开业前对经营场所每日进行通风。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预防性清洗消毒。无前后窗或前后门窗的厅室暂不使用。场所内拥有新风系统的要保持开启状态。

(五)场内保洁清理。要清理经营场所内积存的杂物垃圾,做到卫生无死角,并对垃圾进行消杀作业。

(六)防控物资配备。要提前采购足够的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确保使用的测温仪器准确可靠,测温枪要求医用测温枪,工业测温枪一律不得作为测温工具。

(七)设置防控区域。要在场所内明确标示体温检测区。应急隔离区、防控物资储备区、垃圾处理区等关键区域。应急隔离区要求有门、窗并通风,防控区域要有消毒记录。

三、复工管理要求

(一)餐饮服务单位(门店)

餐饮服务单位可直接到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分局签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开放桌餐堂食业务承诺书》,经分局执法人员到店审查符合承诺书所列的六项要求的,准予有序开放桌餐堂食业务。但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已安装并正常运转“网络厨房”的、量化等级被评为A级或B级的餐饮服务单位优先恢复桌餐堂食业务,有未办结案件的、暂停营业期间有擅自开业行为的、现场检查卫生环境差的单位暂时不予受理。其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具体为:

(1)用餐人员进入餐饮经营单位(门店)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禁止进入餐饮场所,立即向所在社区防控组织报告,按照防疫有关规定协助其及时就诊同时登记造册。

(2)要求顾客戴口罩,坐下饮食最后一刻才脱口罩。

(3)有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用餐区出入口分开设置,并安排一-个监控镜头对准入口,记录相关人员出入情况。

(4)大堂餐桌实际用餐人员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

(5)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时间最长不超过45分钟,间隔不低于10分钟,消毒后再安排下一批次。

(6)就餐顾客间隔最短距离不少于1米。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就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就坐。快餐店实行一人一桌。

(7)包房及包厢就餐。按照市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和规范执行,保持良好通风,采取分餐制且提供公筷公勺,防止交叉污染。

(8)餐饮经营单位建立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做好用餐台账,对每一桌客人相关信息、用餐时间、消毒记录等做好登记,以备查验、跟踪。

(二)单位食堂

本单位食堂制作或外采团餐的,可采取分散就餐方式。其它就餐方式按照我市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和规范执行,同时控制就餐人数、保持就餐人员间距、增加就餐饭桌距离,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四、加强员工管理

(一)强化防控宣传教育。各单位要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引导员工在使用通道、电梯、楼梯、吸烟区时有序排队,保持适当间距,吸烟时不与他人交谈。

(二)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要指派专人对进出单位和宿舍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要对员工每日进行检测体温,采集员工的动态信息并登记汇总。使用指纹考勤机的单位应暂时停用,改用其他方式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尽量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

(三)实行健康状况报告。要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对从业人员进行每日晨检,并分上下午两次进行体温监测,发现员工体温超过37.3℃并伴有咳嗽或呼吸不畅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向市疾控部门报告。

(四)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员工进入经营场所前,进行洗手消毒,上班期问应时刻佩戴口罩罩(如非一次性口罩,每隔2-4小时使用酒精消毒一次,确保防护效果),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坚持在摘口罩前后、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五)实行员工错时就餐。员工用餐场所应当保持通风换气,员工应当采取错峰、打包的方式就餐。加强公用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每日对餐桌椅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员工用餐时应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五、做好经营场所管理

(一)加强入场检测。在经营场所配备测温仪,推广使用健康码,对所有进入经营场所的人员测量体温,在醒目位置设置或张贴“佩戴口罩入场”提示,体温正常且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在超过37.3℃的情况下,或有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疑似症状的人员,应拒绝入场并向防疫部门报告。如遇客流集中,人员过于密集的情况,可采取限流、疏导等措施。

(二)合理使用电梯。限制每次乘坐电梯的人数,乘梯时相互

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有条件的餐饮单位可以配发消毒纸巾按键。尽量减少乘坐厢式电梯,低楼层推荐走安全通道,较高楼层优先使用扶梯并尽量避免与扶手直接接触。应当控制高峰时期客流量,通过管控分流减少同时进入顾客人数,推荐顾客自助结算,尽量减少排队时间。

(三)经营场所清洁卫生。每日对各个门口、停车场入口处、柜台、休息区、服务台、收银台、座椅、自动售货机等进行清洁消毒。特别是电梯扶手、电梯按键、门把手等,原则上两小时消毒一次。对有二次供水系统的企业,必须按照标准对二次供水水箱做紫外线杀菌。对所有卫生间地漏排水,小便器排水,盥洗池排水做水封检查,并做杀菌消毒处理,使用卫生间时,应当打开排气扇。使用完毕后,应当盖上马桶盖再冲水。卫生间下水管存水弯应当维持一定的水封高度。

(四)餐饮具消毒。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

流通蒸汽消毒20分钟;或煮沸消毒15-30分钟;或使用远红外线消毒柜、温度达到125℃,维持15分钟,消毒后温度降至40℃以下方可使用。不具备热力消毒的单位或不能使用热力消毒的食饮具可采用化学消毒法,如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二氧化氯含量200mg/L的二氧化氯溶液、0.5%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分钟。消毒后清水冲洗、控干保存备用。

(五)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管理。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卫生。食品原材料坚持覆盖保鲜膜再进行储存,防止交叉污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先进先出,适量存储。

(六)垃圾清运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对使用过的口罩销毁前要进行消毒处理。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埋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垃圾暂存地周圈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七)方便顾客洗手。确保经营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在问询台和收银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各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六、做好餐饮服务管理

(一)加强服务管理。食品加工制作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并保证避免消毒液、酒精等直接接触餐具、食材和菜品。原则上推广分餐制,不具备分餐制的必须给每桌客人提供双筷位勺或公筷公勺餐具,防止交叉污染。在用餐场所的显示屏显示或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和防护知识海报,正确宣传引导告知所有进店顾客需配合和注意事项、必要时,可适当缩减营业时间,但应在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告知消费者并取得理解。平日给客人提供零食的经营单位,应停止供应到疫情结束。每日公示消毒情况。可增加打包外卖服务。增加线上平台外卖服务和增加外卖窗口。

(二)加强采购进货管理。落实采购各环节索票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在疫情期间允许经营的供货商采购原料。杜绝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杜绝。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和原料。加强保鲜、冷冻、冷藏环节的处理和使用。提倡无接触收货。

(三)加强外卖服务管理。按无接触配送服务规范标准,避免配送过程中面对面与顾客接触。外卖配送员盛放食物的容器,应在平时清洁消毒要求的基础上增加频次。外卖配送员的交通工具应进行消毒。平台管理方应制定平台信息服务、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控制方案,鼓励外卖平台推行“无接触配送”的操作规范,配送管控部门要建立完善配送服务质量控制体系,进行外卖配送员情况监控、每日订单完成情况监控、突发异常数据监控、项目执行情况监控、风险控制数据监控、核心指标完成情况监控。坚决不予配送野味餐品。

七、做好经营场所通风

(一)自然对流通风

1.经营场所内包括厅(室)要有前后窗或前后门窗,以保证能够形成空气自然对流通风,保证厅(室)内空气自然新鲜。

2.经常打开门窗,创造厅(室)内自然对流通风的条件。

(二)机械对流通风

1.所有通风设备保持正常运转,新风口设置清洁区、新风房、过滤网和送风管道保持清洁:送风口与出风口保持一定的距离,最好送风口在厅(室)的一端,出风口在厅(室)的另一端。

2.在不需要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情况下,全面使用新风输入,关闭回风通道,开启另一端动力排风。

3.在需要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情况下,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适时开启输出风口动力排风。

4.在通风换气的同时,要注意厅(室)内空气流动布局分配量,调整好厅(室)空气流动分配布局,保证公共场所厅(室)内各处均有新风输送和空气流动,不留死角。

5.所有排风一定要直接排到室外,不在厅(室)内循环,不直吹人体,不污染居民楼和办公室等其它地方。

6.禁止在密闭门窗无任何排风设备的情况下使用中央空调,排风系统使用专门通道。

7.送风和排风过滤网以及管道的清洗要由专业人员定期消毒清洗。

八、做好清洁与消毒

(一)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所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剂须现配现用(下同)。84消毒液和水按1:100比例稀释配置。消毒粉(有效氯含量12-13%,20克/包)按每1包消毒粉加4.8升水配置。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480mg/片-580mg/片)按每1片溶于1升水配置。75%乙醇消毒液可直接使用。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二)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收银台、柱台、休息区、服务台、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临时物品存储柜等),可用含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净。建议每天至少在营业前和结束后各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三)空气消毒和接触物消毒。无人条件下,可采取化学或物理方法进行空气消毒,如使用过氧乙酸熏蒸,二氧化氯、过氧乙酸气溶胶喷雾消毒,过氧化氢气化消毒;可使用紫外线杀菌灯等物理消毒法。在风机房、回风滤网处可采用物理方法对空气消毒,可安装高强度低臭氧紫外线杀菌灯。

(四)地面、墙面消毒。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至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在经营场所如发现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至10000mg/L含氯消毒液小心移除。可能受到污染的表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处理污染物应佩戴手套与一次性医用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洗手。厨房要经常打扫,提倡采取湿式清扫。

(五)洗手间消毒。洗手间应保持清洁干爽,空气流通、卫生间地面、洗手池及台面无积水、无污物、无垃圾,便池内外无污物、无积垢、冲水良好,卫生纸充足。营业期间,应开启卫生间的排风装置,卫生间内无异味。日常运营期间每2小时应对洗手间内所有便器洁具、各类扶手和把手、触摸式冲水按钮、洗手台和水龙头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消毒,卫生间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每日应做好相关消毒记录并公示消毒情况。

(六)清洁工具消毒。拖布和抹布等清洁工具应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污染。使用后以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七)办公设备消毒。电脑的键盘和鼠标定期用75%的乙醇清洁消毒,电脑其他部件表面先用有效氯(溴)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溴)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的湿抹布去除残留的消毒剂,其他办公设施例如传真机和打印机的清洁与消毒也可用上述方法处理。

(八)垃圾桶消毒。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九)工作服消毒。定期更换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十)注意事项。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儿童请勿触碰。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九、做好异常情况处置

(一)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员工或顾客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市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或顾客就近就医。

(二)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发现可疑症状人员后,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宿舍和就餐区域,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经营场所、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三)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已发现病例的单位,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加强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疫情播散的单位,要实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十、说明事项

本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有与国家有关法律,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专业疫情防控机构等专业部门要求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开放桌餐堂食业务承诺书

我单位在开放桌餐堂食业务之后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特作如下承诺:

一、遵守上岗人员要求。每天早中晚三次对每个上岗人员测量体温,所有工作人员要求佩戴防护口罩、着工作衣帽;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立即停止上岗,安排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遵守经营场所环境要求。明确专人负责通风消毒工作,熟练掌握消毒液配比、稀释方法,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对所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通风、消毒;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进行严格消毒,餐厨垃圾桶加盖并及时清理,配备有杀菌作用的洗手液或提供消毒纸巾。

三、遵守加工过程要求。不采购、使用来源不明以及过期、腐败变质食品,不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疫情期间不供应生冷菜品,所有食材烧熟煮透,确保加热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食材加工过程避免生熟混放。

四、遵守食材采购要求。对原材料进货进行查验,确保索证索票齐全、台账记录完整、来源可追溯,尤其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同时保证原材料新鲜,做到先进先出,适量存储。

五、遵守内部自查要求。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规范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六、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在就餐场所入口张贴本承诺书,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安排专人监督入店顾客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测量和手部消毒,对每位顾客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记录、保存,确保入店顾客为非疫区返回人员,发现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禁止进入餐饮场所,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大堂的餐桌餐椅按照日常经营规模的50%放置,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时间最长不超过45分钟,间隔不低于10分钟,消毒后再安排下一批次,就餐顾客间隔最短距离不少于1米。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就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就坐,快餐店实行一人一桌。包房及包厢保持保持良好通风,推荐顾客采取分餐制且提供公筷公勺,防止交叉污染。

七、本店承诺遵守各项要求,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食品安全规范愿接受监管部门处罚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市场监管部门留存,一份由餐饮单位张贴于店铺门口醒目位置。 

承诺人: 

承诺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辛集市住宿业复工复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指导我市住宿服务行业市场经营主体,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经营服务,按照分区分级要求,尽快有序复工复业,维持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满足和促进社会刚性消费需求,推动住宿服务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市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防范措施适用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符合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允许对外营业提供住宿服务的各类宾馆、饭店(酒店)等住宿行业市场主体的经营服务活动,在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导下,执行本防范措施。

二、做好复工复产准备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类宾馆饭店,酒店等住宿行业市场经营主体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

(二)场内防疫灭菌。营业前要开窗通风,清理场所积存的杂物、垃圾。做到卫生无死角,集中对环境灭菌。有条件的,可对空调系统进行预防性清洗消毒,但一般不使用中央空调。

(三)复工复岗人员培训。对负责体温检测、消毒液配制、防控知识宣教、应急隔离区管理的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

(四)防控物资配备。要提前采购足够的口罩、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控物资,确保使用的测温仪器准确可靠。测温枪要求医用测温枪,工业测温枪一律不得作为测温工具。

(五)设置防控区域。在场所内明确标示体温检测区、应急隔离区、防控物资储备区、垃圾处理区等关键区域。应急隔离区要求有门、窗并通风,防控区域要有消毒记录。

(六)掌握应急措施。提前了解本市定点收治医院,确保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时,能及时送院诊治。

(七)经营场所通风。开业前对经营场所每日进行通风。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预防性清洗消毒。无前后窗或无前后门窗的厅室暂不使用。场所内拥有新风系统的要保持开启状态。

三、复业管理要求

(一)按要求落实好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可提供单人单间式住宿服务,入住率总体控制在75%以内。

(二)可以按照最高单场不超过50人、单人直线间距不少于1米的标准限制性接待会议、培训等活动。

(三)酒店大堂门店分开,各设置一个出入口。并安排一个监控镜头对准入口,记录相关人员出入情况。

(四)入住人员进入前必须测量体温,必须实名登记并进行流行病询问表登记工作,发现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禁止进入并立即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同时登记造册。并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五)要求顾客全时戴口罩,出房间或酒店活动时必须戴口罩。

(六)住宿经营主体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同时执行《河北省餐饮行业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复工复产防范措施》要求。尽量避免人员聚集用餐,为顾客设置户外用餐取餐区,减少入场人数,排队就餐或取餐的顾客,间隔距离应保持1米以上。

四、做好防控措施

(一)保持空气流通。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的流动。

(二)关注高风险人员。做好宾客旅行记录。宾客办理入住手续时,应询问其14天内曾到访的地区并做好记录,对来自或停经高风险地区的宾客要及时报告并安排单独房间居住,为其提供医用体温计,每日询问并记录体温。坚持大货车司机禁止入住旅馆规定,直至疫情防控结束,但要告知其可入住货场或车队。要安排前台工作人员对持有重点疫区人员身份证却自称是辛集本地人员的,第一时间报告派出所,由派出所核实真实居住地,并确定近期没有返回到疫区轨迹后在办理入住手续,工作中要注意工作纪律和方法。

宾客入住期间每天要接受两次体温检测,发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宾客立即向市疾控中心报告。按照防疫有关规定,协助其及时就诊,同时登记造册。

(三)员工监测制度。工作人员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制度,上午下午各一次(间隔六到八小时),建立工作人员体温监测档案。在为宾客提供服务时,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并佩戴口罩,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

如工作人员出现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乏力、干渴及胸闷等症状的,不得上岗。按照要求,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并组织员工就诊。同时,对本单位所有场所进行规范消杀作业。

(四)加强日常防护。

(1)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并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新冠状肺炎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

(2)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并对垃圾进行消杀作业。

(3)洗手间应保持清洁。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并对公共洗手间的马桶、洗手池等经常接触的部位进行2小时消毒一次。

(4)增设有害标识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儿。对使用过的口罩销毁前要进行消毒处理。

(5)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和部位要加强清洗和消毒。包括:电梯、公共洗手间、沙发、桌椅、前台、自动售货机等。

(6)在前台和餐厅采取分流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取消室内外群众性活动。

(7)暂停开放宾馆酒店内其它娱乐、健身、美容(体)、美发等配套设施。

(五)日常清洁与消毒。

以通风换气为主,同时对空调、电梯、地面墙壁、公共用品、用具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

(1)空调。要严格进行有关空调通风系统日常运营管理。要制定疫情期间通风系统和空调的检查清洁测试和维护计划。空调系统的所有过滤器每周清洗或更换一次。同时,尽量保持室内通风,定期开门开窗。

(2)电梯。电梯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同时,应增加消毒的频次。原则上两小时消毒一次。应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在电梯间戴口罩并避免交谈。经营单位酌情限制乘坐电梯的人数,减少接触传染。

(3)地面、墙壁。配制浓度为1000毫克/L含氯消毒液。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6%,配制时取一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

(4)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配制浓度为每升500毫克含氯消毒液。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置时取一份消毒液,加入99份水。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然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5)毛巾,浴巾,床单被罩等织物配制浓度为。250毫克/L的含氯消毒液。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配制时取一份消毒液,加入199份水,浸泡15到30分钟。然后清洗,也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15分钟。

(6)卫生间客房内,卫生间每日消毒一次。客人退房后应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公共卫生间应增加巡查频次。视情况增加消毒次数。卫生间,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毫克/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卫生间内的消毒以手经常接触的表面为主。如门把手、水龙头等。含有效氯500毫克/L到1000毫克/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

(7)清洁工具。清洁工具孕婴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污染。使用后用有效氯含量为1000毫克/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8)注意事项,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针对不同消毒对象。应按照上述使用消毒浓度。作用时间和消毒方法进行消毒,以确保消毒效果。消毒剂具有一定的毒性,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应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手套等。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附触性。注意消毒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消毒物品造成损坏,所使用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

(六)做好健康宣传。

(1)告知宾客配合宾馆,酒店在疫情流行期间采取的各项措施。

(2)告知宾客,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告知酒店负责健康工作人员的联络方式方法及服务范围。保证第一时间可以联系到相关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做好防护的同时,并及时对宾客所接触的物品进行消毒。

(3)在人员较多较为密集的室内公共区域活动时,及时提醒宾客佩戴口罩。不戴口罩的宾客不得在宾馆公共区域逗留。

(4)提醒宾客注意保持手部卫生,不要触碰口、眼、鼻,接触口、鼻分泌物和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用免洗消毒剂洗手消毒。

(5)提醒宾客尽量避免乘坐箱式电梯,乘坐时要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宾馆可以配发消毒纸巾按键。

五、说明事项

本指南具体实施过程中、有与国家有关法律、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专业疫情防控机构等专业部门要求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辛集市家政服务行业复工复业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为指导我市家政服务行业市场经营主体,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经营服务工作,按照分区分级要求尽快有序复工复产,维持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满足和促进社会刚性消费需求,推动家政服务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防范措施。

一、指南的适用范围

本防范措施适用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符合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允许提供家政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个体单位及所属家政服务人员,其经营服务活动必须在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导下,执行本防范措施。

二、做好复业准备

(一)建立家政服务信用信息档案。从事家政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个体单位及所属家政服务人员,必须建立真实有效的信用信息档案(登录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http://jz.mofcom.gov.cn/jzjc/notice录入相关信息),确保家政企业和服务员相关信用信息记录可追溯可查询。家政服务员凭“家政信用查”服务员端二维码开展家政服务。

(二)实施员工制或合同中介制管理。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产业个体单位需与所属(挂靠)家政企业签订员工制或中介制服务合同,并由家政企业统一管理。家政企业必须对家政服务员进行培训,特别应加强应对疫情防控操作规范的培训。家政企业对所辖员工或从业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以个人名义提供家政服务。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家政服务单位法人或经营主体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企业须做到“四个100%”:即上岗人员100%戴口罩、100%测量体温、100%健康登记、经营场地 100%消毒。

(四)签订制式合同。家政服务企业及客户之间,采取视频谈岗、网上签单方式确定服务内容时间及地点,并签订家政公司、家政服务员和客户间三方制式合同。合同应扫描成电子版由家政服务人员随身携带备查。

(五)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家政服务企业要建立所辖员工信息档案,掌握其健康情况和近期个人行程。由外地返岗的家政服务员需按照疫情防控部门对家政行业外地返岗人员隔离检测相关要求执行,方可安排上岗。发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联系防疫部门按照规定处置并登记在册备查。并对员工进行每天不少于两次的体温监测,并进行登记储存。

(六)防控物资配备。企业申请复工前,必须准备好一定数量的防控物资,如一次性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建立防疫物资发放标准及领用制度。严禁开业后因防控物资不足导致的防控漏洞。

(七)广泛宣传。经营场所须张贴《家政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通过微信群、QQ、网站等网络媒体,加强对家政服务人员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复业管理要求

要求我市家政行业按区域、分批次有序复业。经营中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操作规范:

(一)要在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和规范下,有序复工,但禁止大规模聚集及培训等活动。面临新员工培训的可以实行网上授课的形式进行。实行员工监测制度、日常清洁与消毒制度、返岗人员健康及复工证明管理、疫情防治宣传,组建家政企业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防疫期间企业内的员工管理(登记、体检、因病缺勤等)、场地消毒通风、防疫物品的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二)跨省提供服务的,特别为京津地区提供服务的家政企业,应遵照属地管理的办法,执行京津疾控中心有关防控指引,有序复工。赴京津家政服务人员,应按照外地返京津家政人员隔离检测相关要求执行,避免与其他人的密切接触,每日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并做好记录,同时报告所在社区。

四、家政服务员管理

(一)有效身份证明。家政员上岗须携带身份证及“家政信用查”服务员端二维码、制式合同电子版。并如实填写员工信息统计表。

(二)健康信息证明。家政从业人员返岗及上岗,须提供所在居委会或村镇出具的个人信息登记表,由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有效健康信息证明。未离岗家政服务员,须按照家政服务所在地防疫部门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在所属家政企业和雇主指导下进行防控。

(三)家政服务员在提供家政服务时,应在标准化服务的基础上,做好以下相关防疫工作:

1.每天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做好记录。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到医院就诊,并第一时间上报所属企业进行登记。

2.出门及工作时,佩戴口罩。未完成工作前不建议摘取口罩和用手触及口、鼻分泌物。

3.自备分装瓶,装好消毒液,在工作前、后做好必要消毒工作。

4.进入用户家门时在门外换鞋或穿上鞋套,用准备好的分装瓶在门把手上进行消毒后再进门。

5.进门后,采用六步洗手法清洗双手。

6.做好用户家庭室内通风、消毒等工作。

7.与用户沟通时,尽量保持一米左右的距离。

8.与用户家庭用餐,实行分餐制。要自备或使用一次性餐饮用具。

9.提醒用户测量体温并观察健康状况,若发现用户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停止服务,协助用户进行防疫医疗处置。第一时间告知家政企业,并自觉按照规定流程进行自我防疫处置。

(四)保持心情舒畅。正视疫情信息,理性、客观认识疫情的信息,适度活动、控制情绪宣泄,营造服务安全感,保持放松。寻求专业帮助,如果检测到自己的心理状况持续恶化,如存在严重失眠、焦虑、抑郁等,而无法通过自我得到改善和缓解,应当尽快向行业组织心理咨询志愿服务团队寻求帮助。

(五)保持个人卫生防护。随时做好个人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乘坐公共交通工作时,做好自我防护。从公共场所返回,及时使用含有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或香皂,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提高个人免疫力。同时家政服务员需接受防疫专业培训,熟悉传染病危害和处置方法(含工作场所)以及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技能。

五、特殊照护服务管理

(一)婴幼儿照护

1.照顾婴儿时看护人应及时清理个人卫生,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需主动戴好口罩,咳嗽或打喷嚏时一定要用纸巾将口鼻遮挡住(如果来不及用纸巾,则应用手臂完全挡住口鼻,然后再彻底清洗手臂),并将污染的纸巾立刻扔进封闭式垃圾箱/桶,用流动清水认真洗手。清理垃圾时对垃圾进行消杀毒处理。

2.1岁以下婴儿不宜佩戴口罩,以被动防护为主,看护人不要亲吻孩子,不要用嘴尝试咀嚼食物后喂食孩子,避免和婴幼儿共用餐具;尽量不带孩子出门,外出尽量不乘坐交通工具。婴儿需穿着合适,不要过度捂热或受凉。家中应定期通风,通风时,可以将孩子转移到另一房间以免受凉感冒。

3.1-6岁婴幼儿照护保持适当距离,减少肢体接触,尽量开展讲故事、看图画等,多与婴幼儿互动,增加婴幼儿的室内活动乐趣;尽量不购买新的玩具,如确有需要购买,必须进行严格高温消毒,包括蒸煮、消毒液灭菌等,消毒灭菌后存放12小时以后,待化学药剂完全挥发后方可使用。

4.尽量不带孩子到公共场所或密闭空间;尽可能远离其他人(保持距离至少1米)。孩子的物品、玩具和餐具需定期消毒,跟孩子玩耍前,要认真洗手。外出回家脱去外衣并换鞋后,首先要认真洗手。在家中,普通肥皂或洗手液都可以,一定要用流动的清水冲洗,并且按照规范步骤洗手,仔细揉搓手上的每个部位。洗手完成后可以清洗面部,还可以清洗孩子鼻腔和漱口。

5.疫情期间,若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但确定无外出、无接触过患者或感染者,可先检测体温,居家治疗普通的呼吸道感染。如果体温持续不降或咳嗽加重、出现呼吸道困难、精神状态不佳等,建议到就近儿科门诊医院或遵遗嘱进行检查和治疗。

6.慢性病患儿复查可以通过网上形式做好患儿疾病的检测并保持治疗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尽量在疫情期间减少到医院就诊次数,如果病情不允许出现变化甚至恶化,应及时就诊。就诊时,对患儿做好防护,可就近进行必要的项目检查,将检查结果在线发于主治医生,直到后续治疗。

7.婴儿家具的消毒方法。婴幼儿的手、口动作较多,自我控制能力差,所以在婴儿活动范围内的家具每天都需要进行清洁消毒。可以用干净的湿布擦拭灰尘,用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家具消毒剂进行消毒。

(二)社区或居家老年人护理

1.与老年人之间的接触警示区距离为1米,尽可能避免面对面服务或操作。无法避免时,要及时警示提醒,通过防护用品穿戴和安全操作等措施加以控制。

2.在室内等相对封闭空间,应注意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为20~30分钟,根据老年人身体特点,应避开对流风。

3.需与人体接触的用具用品,使用前后应进行消毒;一次性用具用品应一次一换。

4.及时对老人使用的操作按钮、把手等接触较多的物体或部件表面进行消毒;应佩戴手套进行服务。

5.当口罩等防护用品损坏或失效时,应立即更换;废弃物应即时清理,用塑料袋密封,按垃圾分类处理要求集中处置。

6.服务过程中,家政服务员不应吸烟、进食和饮水。服务结束后,家政服务员应对服务现场进行必要消毒,并进行手部清洗和消毒。

7.服务后,密切跟踪服务对象(老人或病人)及其相关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有人出现疑似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六、说明事项

本指南具体实施过程中,有与国家有关法律、省市疫情防控

指挥部、专业疫情防控机构等专业部门要求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辛集市美发美容行业复工复业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为指导全市美发美容行业市场经营主体,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经营服务工作,按照分区分级要求尽快有序复工复产,维持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满足和促进社会刚性消费需求,推动美发美容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防范措施。

一、适用范围

本防范措施适用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符合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允许对外营业的美发美容市场主体,其经营服务活动必须在防领办的指导下,执行本防范措施。

二、做好复业准备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美发美容服务单位法人或经营主体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

(二)场内保洁清理。营业前打开门窗,加强通风。清理场所积存的杂物垃圾,做到卫生无死角。有条件的,可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预防性清洗消毒。

(三)复岗人员培训。对负责体温检测、消毒液配制、防控知识宣教、应急隔离区管理的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

(四)防控物资准备。1.测温枪(要求医用测温枪,工业测温枪不得作为体温检测工具);2.消毒液(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3.酒精(有效浓度75%);4.消毒柜;5.紫外线消毒灯;6.口罩;7.皮肤病专用工具;8.一次性围布或一客一用一消毒;9.一次性毛巾或高温消毒毛巾;10.美容使用一客一用高温消毒毛巾、浴巾、床品等物资预先采购充足。

(五)设置防控区域。在场所内明确标示体温检测区、防控物资储备区、垃圾处理区等关键区域。

(六)掌握应急措施。提前了解定点收治医院,确保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时能及时送院诊治。并及时对疑似人员接触的物品进行消毒作业。

三、加强员工管理

(一)加强内部人员管控,从业人员必须身体状况良好符合防疫部门复工基本要求。企业或门店复工前应详细记录从业人员本人及家属相关基本信息和身体状况信息,对为顾客提供服务进行详细记录(姓名、电话、体温等),以便查询。按要求所有员工登记检测表,对有相关症状和有高风险区域接触史的员工暂缓复岗。

(二)近期有外出史、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接触史或有咳嗽发热症状的员工,不得复工到岗上班。并对员工进行日常检测,协助就医。

(三)做好安全防护知识岗位培训。从业人员日常防护要到位,上班途中正确佩戴医用口罩。进入经营场所(工作区域)前检测体温,体温正常可入内洗手消毒后进行工作。若出现员工体温超过 37.3℃的情况,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处置并做好详细记录。并对营业场所进行全方位杀毒。

(四)为顾客服务过程中必须戴口罩,及时洗手和消毒。要求对每位顾客服务前后要对手部进行消毒,如厕后严格按照科学的方法洗手,洗发时建议戴橡胶手套。坚持在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接待顾客时应双方戴口罩。

(五)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合理调控服务类目、顺序及时间,必要时可适当缩减营业时间。需长时间在店操作的,例如烫染、护理等可酌情暂停;尽量避免客户长时间逗留;不得趁机哄抬物价。减少与顾客不必要的交谈并取得理解。

(六)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尽量使用带盖垃圾桶。安保人员须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服务管理规定

(一)疫情防控期间,采取严密安全防范措施。顾客可实行预约服务,携带身份证件或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进行互联网信息登记,避免聚集扎堆。自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口罩前往,不戴口罩的顾客不得进行相关服务。

(二)顾客入店时需要进行测量体温,并进行信息登记。体温正常登记信息准确无误方可开展服务。发现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顾客不予提供理发服务,并及时报告所在社区、就近医疗机构或疫情防控部门,协助其就医处置,并及时对门店进行消杀作业。

(三)要合理安排错时、错位预约制服务。采取限流、疏导等措施严控入店人数,避免人员集聚。疫情期间可减少服务类目,需长时间在店操作的例如烫染、护理等可酌情暂停或减少,尽量避免客户长时间逗留。

(四)要求顾客戴口罩接受服务,来店顾客未戴口罩的,不予提供理发、美容等服务,同时为两个及以上顾客提供服务时,不同服务工位之间间距不小于2米。服务结束后对顾客触及的物品、桌椅等进行消毒作业。

(五)员工给顾客洗头时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服务,为顾客提供经高温消毒过的毛巾。倡导顾客在家做好洗头等理发前期准备工作,需在店内洗头的提倡自带毛巾或使用一次性毛巾。

(六)严格服务规程和标准,特别是对涉及安全问题的,要有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员工要求了解相关措施和预案,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反应。

五、经营场所管控

(一)防疫物资:配齐温度计(医用)、酒精、消毒液、口罩、乳胶手套等防疫物资,做好场所内部消毒工作。

(二)确保通风:确保排气通风设施运转正常,每天早中晚至少通风三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三)公共卫生:落实公共用品用具、电梯轿箱、按键扶手、楼梯扶手、桌椅、门把手等的清洗消毒制度,配备完善的消毒设施及用品,每天对地面、台面、桌、门把扶手等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进行及时、时时擦拭消毒,每天营业完毕,必须对地面、工作台进行再次清洁、消毒,及时处理废弃物,同时对用品用具进行分类清洁、消毒。

(四)工具仪器消毒:严格遵守一客一用一消毒制度,理发公共用具(理发刀具、胡刷、头梳、毛巾、围巾等)消毒设施和制度落实到位,理发工具每次用后用75%酒精擦拭消毒。

(五)美容院用品:每个客人使用的毛巾、浴巾、床品等美容仪器同样一客一用一消毒。

(六)美容院房间消毒:每个房间先用消毒液擦拭地面,再将房间内设施设备使用消毒液擦拭,最后用紫外线灯或臭氧机做30分钟消毒。

(七)美容顾客:每个房间每次只能接待服务一人,独立房间操作,取消双客一屋服务。

(八)美容师服务: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为客人服务。

(九)理发围布:

(1)理发围布领口每次用后用75%酒精消毒,或84消毒液浸泡清洗消毒。

(2)有条件的店可提供一次性理发围布使用。

(十)付款方式:采用无接触互联网移动方式进行支付。

(十一)警示标贴:门口悬挂来客登记、店外等候、佩戴口罩、发热、干咳人员速去就医等提示语或标识,坚决做到不接待不佩戴口罩人员、拒绝登记信息人员、有发热、干咳等症状人员,切实履行主体防控责任,把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六、说明事项

本指南具体实施过程中,有与国家有关法律,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专业疫情防控机构等专业部门要求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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