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象网

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微信关注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人社部:拟允许在内地未就业未就读港澳台居民参保

   2017-06-16 1770
核心提示: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消息,人社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正考虑允许在内地未就业、未就读的台、港、澳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消息,人社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正考虑允许在内地未就业、未就读的台、港、澳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补助由各级财政承担。

       针对台湾同胞关注的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相关问题,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就近期正在研究起草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有记者问,对于台胞普遍关注的在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人社部是否有出台相关政策的计划,具体工作安排是怎样的?

负责人回应称,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台港澳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有关工作,保障在内地居住、就业和就学的台港澳居民社会保险权益,我部正在研究制定《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目前,《暂行办法》已在部内和系统多次征求意见,并正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地方意见。下一步,我们将在梳理各方反馈意见基础上,对《暂行办法》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履行相应立法程序,适时发布实施。

还有记者问,《暂行办法》对台湾居民社会保险权利义务进行规范,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负责人介绍称,我们制定《暂行办法》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台、港、澳居民与内地居民享受同等权利。二是针对台、港、澳居民实际情况,对相关经办程序做出便利性的特殊安排。

记者继续提问,《暂行办法》对在内地未就业、未就读的台湾居民参加社会保险有怎样的安排?

负责人表示,在内地未就业、未就读的台、港、澳居民在内地比照大陆居民参加社会保险的诉求日益强烈,为减轻其在大陆居住的后顾之忧,促进生活便利化,《暂行办法》考虑将上述人员纳入适用范围,允许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补助由各级财政承担。

还有记者问,来大陆就业的台湾居民一般在台湾已经参加了社会保险,如果要求这些人员同时在大陆参加社会保险,就会造成重复参保,增加缴费负担。请问针对上述问题,《暂行办法》是否会有所考虑?

负责人称,《暂行办法》将会对双重缴费问题做出适当安排。一方面,将考虑对已在台湾、香港、澳门参加当地相关社会保险并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台、港、澳居民,允许其申请不在内地参加部分社会保险险种。另一方面,考虑到两岸四地正在进行社会保险关系衔接方面的研究,《暂行办法》将为未来的衔接安排留出空间。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互联网转载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1elephant.com/news/show-10463.html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582117289@qq.com。
 
更多>同类防护头条
  • admin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防护头条
点击排行
信息二维码

手机扫一扫

快速投稿

你可能不是行业专家,但你一定有独特的观点和视角,赶紧和业内人士分享吧!

我要投稿

投稿须知

微信公众号:壹象网
微博:壹象网

鄂ICP备15023168号公网安备42010302002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