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1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来到青岛昌天防护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活性炭吸附+低温等离子一体机和天然气锅炉排气筒均未按照相关要求建设规范的监测平台,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对此进行立案调查。
信网了解到,青岛昌天防护品有限公司位于青岛胶州市胶西镇付家村,公司于2014年6月份成立,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皮革手套、皮革围裙、皮革服装、纺织服装、纺织手套、松紧带、鞋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等。信网联系到该公司,工作人员起初承认自己是青岛昌天防护品有限公司,但一听要接受采访便挂断了电话,随后信网用另一个电话打过去,该工作人员直接改口称:“我是种地的。”
通过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九条,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9月22日已经依法对该公司作出处罚:罚款65000元。信网记者 杨宇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