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认真吸取“6·13”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落实“铁拳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及时下发《萧山区危化品道路运输充装专项整治方案》,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气体充装单位的充装安全条件、充装环节“五必查”、危化品运输电子货运单填报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12家次,排查隐患27处。
二是抓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发动26个乡镇进行“过筛子”排查,全面摸排非法违法“小化工”企业,共排查企业23家,关停取缔1家,对存在措施不可靠、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等行为的4家企业进行立案处罚。
三是是抓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根据《杭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杭安委办〔2020〕9 号),会同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对7家重大危险源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共排查隐患12处,并完成对排查出的12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四是抓“三类”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认真吸取“3·29”蜀山加油站起火事故教训,下发了《关于加强“三类”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督促危化品企业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加强“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外来承包商作业”三类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重要节日、夏季高温等重点时段的提级审批制度。共检查企业35家,排查隐患91处,立案处罚8起,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2名。
五是抓危化品企业本质安全提升。9家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安全仪表系统装备、3家重氮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自动化控制改造应用;17家危化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符合性进行排查,对排查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未满足标准要求的1家企业(天乐液化气),督促其限期完成整改或搬迁改造;完成34家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经初步排除未发现存在以上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