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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六方面措施,强化疫情防控!

   2021-08-18 980
核心提示:今天下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七十六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小布从发布会上获悉,浙江按照“从严从紧从快”的要求,对重点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迭代升级完善,并进一步强化浙江海港口岸、运输机场、

  

今天下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七十六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小布从发布会上获悉,浙江按照“从严从紧从快”的要求,对重点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迭代升级完善,并进一步强化浙江海港口岸、运输机场、铁路疫情防控工作。

进一步完善“健康码”的赋码规则,推进“健康码”精准初始赋码

为充分发挥“健康码”对重点人员的发现、并暂时限制其自由流动的作用,大数据管理局对可能赋红码或黄码的重点人员按所涉最高风险初始赋码,对可能赋绿码的重点人员可按黄码初始赋码,待社区工作人员追踪到位并作相应行踪登记判断后,根据实际情况,有需要的再变更“健康码”赋码。

加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重点地区来浙返浙人员管理

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暂缓来浙返浙,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再安排出行。如已来浙返浙的,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此处“14+7”健康管理措施,主要变化是由7天日常健康监测变更为7天居家健康观察。另外对全域封闭管理地区、同时空伴随人员,也参照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

此处的“2+14”健康管理措施,主要变化是由原来的“3+14”变更为“2+14”,即核验2天(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证明的,就近引导至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对需持核酸检测报告离开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来浙返浙人员,参照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

进一步明确健康管理措施追溯与起止时间

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其他涉疫地区来浙返浙、应实施健康管理措施的管控人群,其健康管理措施的追溯日期依据该地区发布的相关公告确定;相关公告不明确的,一般按公告确定的阳性病例发现之日往前追溯14天。健康管理措施应从来浙返浙人员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或其他涉疫地区之日起计算。

中高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时,尚处于健康管理状态的人员,待其所处阶段的健康管理措施结束时,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可解除全程健康管理措施;中高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之后的来浙返浙人员,不再纳入健康管理。

从严从实从快抓好涉疫风险人员排查管理工作

按照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加强新冠肺炎风险人群区域协查工作等部署要求,完善了区域协查专班工作机制,以“一刻不误、一条不漏、一查到底”的标准,建立健全涉疫风险人员数据生成、汇总、研判、比对、推送、排查、处置、反馈等环节闭环,确保实现精准识别、精密智控,守住不发生中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人员脱管漏管的底线。

进一步强化浙江海港口岸、运输机场、铁路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应急处置

在现有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等行之有效工作机制不变的基础上,建立了海港口岸、运输机场和铁路疫情防控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信息通报和责任追究,压实“四方责任”,推动防控措施有效落实落细落地。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由省卫生健康、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建立航空海港口岸驻点防疫指导员制度,组织省级专家指导组,抽调各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和消杀专业的业务骨干以及交通运输(港航)部门中层干部组成防疫指导组,对省内3个涉外机场(杭州、宁波、金华义乌)、5个海港(宁波、温州、嘉兴、舟山、台州)实行驻点指导,实地指导各口岸加强疫情防控,加强人员培训和个人防护、消毒等工作,并压茬督导,列出问题清单、书面递交意见建议,从严从紧筑牢外防输入第一道防线,筑好国门铜墙铁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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