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卫健委监督所日前深入辖区内存在露天、半露天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开展防暑降温专项监督检查,提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防暑降温意识,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据了解,本次监督重点包括建立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和高温中暑应急预案、高温作业场所具备必要的通风条件等。经检查,各用人单位基本符合《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能够为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冰镇盐汽水、矿泉水)和必需药品(藿香正气水),能够为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能够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安排工人轮休,能够按规定组织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人员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能够按规定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培训,并利用公告栏等渠道普及防暑降温知识。
检查中未发现用人单位在日最高气温时间段违规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的情况,未发现安排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