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规定起着规范公司安全标志使用,提醒员工注意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的作用。下面是安全标志管理规定范文,欢迎参阅。
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规定1
一、标志牌的设置高度
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
二、使用安全标志牌的要求
1、标志牌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
2、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3、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
4、其他要求应符合GB 15566 的规定。
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规定2
一、各部门职责
1、公司安技保卫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基层单位安保部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发放、入库、使用、管理。
3、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安全标志使用的计划和日常管理。
4、施工现场安全员把安全警示标志挂贴到相应的存在危险因素的部位,并负责监督。
二、设置场所
1、现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通道”标志。在远离安全通道的地方,应将安全标志牌移动或拆除。
2、安全标志牌未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3、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及时对变形、污损的安全标志牌进行整修和更换。如发现项目部不按公司统一要求进行挂贴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管理规定
1、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移动,或回收后,退交基层单位安保部门统一保管。
2、安全标志牌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附着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标志牌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3、现场安全标志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三、设置原则
1、现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必须相应地设置“安全通道”标志。
2、在道路或其它非施工人员经常路过的地方施工时,应依照相关交通法规设置恰当的安全警示标识,建筑中的临边洞口等应按《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设置。
3、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93-2008规定。
四、管理规定
1、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移动,或回收后,退交基层单位安保部门统一保管。
2、禁止标志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标志,有16个。
3、警告标志,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的标志,有23个。
4、指令标志,是必须要遵守的标志,有8个。
5、提示标志,是示意目标方向的标志,一般的、提示标志2个消防提示标志7个。
六、安全标志和补充标志,应符合GB2894-1996规定。
1、安全标志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
2、补充标志是安全标志的文字说明,它必须与安全标志同时使用。
3、现场安全标志,安全色、标语标识使用
1、应根据施工平面布置情况,绘制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布置图。
2、施工现场必须按绘制的安全色标平面布置图设置,符合国家标准标准的安全标志。
3、现场安全色安全标志应正确使用,制作应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