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周荣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煜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54,894,073.72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6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70,198,912股,以70,198,91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291,499.5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为30.00%。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查阅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