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防护训练。大队专门组织民警学习熟悉雨雾等恶劣天气交通预案和秋冬季节自身安全防护基本知识,结合近年来发生的交警因公伤亡案例,对民警的安全防护进行集中教育。同时,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要求,严格规范民警执勤执法,不开超速车,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在雾天、雨天等恶劣天气时要降低车速,开启防雾灯、警示灯,必须穿反光背心,开警灯,按规定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提示引导标牌、反光锥筒,严格按照执法规范操作,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二是强化措施落实。大队要求民警在路面执勤执法中严格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严格使用执勤执法规范用语,严格规范执勤执法行为,杜绝因执法语言不当或执勤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矛盾,导致伤害。坚持严格规范执法,民警上路执勤时必须穿戴反光背心,携带必要的个人防范装备。处理交通事故时,必须按照规定摆放、设置反光锥筒、警戒带等反光警示标志,并开启警灯。
三是强化安全排查。大队不定期开展安全防护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按要求配齐安全防护装备、设备,切实保障办案民警的人身安全。在日常工作中,要求外勤民警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加大群众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对各类交通安全标志意义、雨雾等恶劣天气注意事项等进行重点宣传,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在辖区内积极营造遵章守法、文明行车的良好氛围,减少机动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问题,从源头上减少执勤不安全因素。
四是完善设施保障。大队要求各中队对现有的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装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重点检查反光背心、锥筒、警示标志牌、反光棒、肩灯、照明灯、现场警戒带等装备是否齐全完好,并做好登记。针对清理情况,安全防护装备已经残旧、损坏、失效的,大队及时进行更换,装备缺漏的,及时采购补充。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为切实将民警自身安全防护工作落到实处,大队加强督导检查,在路面执勤执法检查中,着重检查民警各项防护装备是否切实应用、是否按规范进行安全操作,督促民警养成良好的安全防护习惯,强化自身安全防范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