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实时监控机制。所有校车均安装了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及车内外录像监控系统,对校车的运行速度、路线、车内外情况等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对随车照管员实行培训上岗,规范化管理,有效提升校车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及校车安全运营、服务水平。
严格校车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每月对辖区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逐校逐车、逐车逐人、见车见人。着重检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审核驾驶人资质;查询校车及驾驶人交通违法信息,向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处理;摸排临界审验车辆,逐一电话联系公司、车主,督促车辆按期审验;针对校车标牌到期车辆,逐一告知督促换发,确保运营合法安全。
实行信息定期通报。交警部门每月向县教育部门通报校车及其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及记分情况,提前告知校车、驾驶人的证照审验期限,提醒学校督促校车所有人、驾驶人及时办理相关业务;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向交警大队通报校车变化情况,根据通报信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共同监管。
优化宣传教育制度。通过突出学生群体宣传、突出校车驾驶人宣传、突出社会面宣传等,宣传校车违法危害,引导广大学生家长拒绝乘坐非法校车;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及官方网络“双微”等平台,普及校车行车安全常识,宣传校车交通安全的重要意义;广泛开展“礼让校车、从我做起”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校车安全管理具体规定和实施效果,进一步推动《校车条例》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