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象网

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微信关注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湖北省教育厅:满6周岁儿童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017-03-28 1850
核心提示:近日,(湖北)省教育厅发布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
 近日,(湖北)省教育厅发布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秋季开学时满6周岁儿童必须入学。不得以在家上学、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的教育代替义务教育。

 

 

通知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9年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和巩固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发现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缓学,不得以在家学习的方式替代义务教育。对未满6周岁儿童要求入学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学位富余情况和综合考虑儿童身心发育特点统筹确定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互联网转载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1elephant.com/news/show-8416.html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582117289@qq.com。
 
更多>同类防护头条
  • admin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防护头条
点击排行
信息二维码

手机扫一扫

快速投稿

你可能不是行业专家,但你一定有独特的观点和视角,赶紧和业内人士分享吧!

我要投稿

投稿须知

微信公众号:壹象网
微博:壹象网

鄂ICP备15023168号公网安备42010302002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