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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立法规定新建公交站设共享单车停放区

   2017-05-23 1510
核心提示:新京报快讯 今年6月,《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将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拟规定在新建交通枢纽、公交场站等地预留共享单车的停车
 新京报快讯 今年6月,《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将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拟规定在新建交通枢纽、公交场站等地预留共享单车的停车空间。5月23日上午,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介绍北京市2017年度立法计划时作出上述表示。

北京市交通委近日完成了对“共享单车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其中对共享自行车与普通自行车停放规则作出规定。据北京市交通委透露,北京市将对共享自行车与普通自行车设置一致的停车规则。

据北京市交通委介绍,针对共享自行车数量爆发式增长、现有自行车停放区不足的问题,下一步,各区主管部门将根据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划和共享自行车停车区设置技术导则,加快自行车停放区设置工作。在一些交通枢纽、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大型商业区、办公区、医院、旅游景区、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视情优化停放区设置;在新建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商业区、居住区等周边规划预留较为充足的自行车停放区。

北京市法制办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今年的立法计划中,《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已列入市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年内力争完成项目。这一规定将于今年6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这一规定中,我们吸收交通部和北京市交通委对于共享单车的文件,对于共享单车进行鼓励、规范。”该负责人表示,对于这一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新事物,北京市将对停车空间、道路通行条件、企业主体责任、市场监管等方面作出规定,并鼓励个人、政府、企业做好车辆运行维护。

这位负责人介绍,共享单车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停车问题。征求意见稿拟对这一问题作出鼓励性的规定,在停车比较多的区域,市区政府应挖掘资源解决停车的问题。规划、交通和建设部门在新建交通枢纽、公交场站等共享单车停车需求较大的公共场所,要考虑预留停车空间。

“这一规定将是鼓励性的,具体的情况还要交由区一级的政府管理部门,视具体情况安排。”这位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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